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首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结果显示,到1996年末,我国各类法人单位共计吸纳了22965万从业人员和兼职人员。
据普查资料显示,在这些从业和兼职人员中,百分之四十二集中于制造业,百分之十点三、百分之九点九和百分之九点一的人员分布在建筑业、批发零售贸易、餐饮业和行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等行业中。上述四个行业门类共计吸纳了百分之七十一点三的从业人员。
据普查资料提供的情况,1996年末,我国企业法人实收的资本金中,国有资本占百分之五十一点一,集体资本占百分之二十一点五,外商资本占百分之十点一,法人资本占百分之十点八,个人资本占百分之六点五。这表明,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我国经济中仍占有绝对的主体地位。